15所民办中职学校也限期三个月整改
日前,沈阳教育网公布了《2011年度沈阳市民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结果》和《2011年度沈阳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结果》,基本合格的18所学校将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
检查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办学目标和指导思想,主要包括依法办学、执行规定、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办学条件,主要包括办学规模以及与规模相适应的校舍场地、基础设施、教学设施的配备情况;学校管理,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德育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及安全管理情况;组织领导,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任用配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师生权益及评价,主要包括师生权益保障情况和师生满意度。
检查评估总分为100分,成绩按以下三个标准划分:
合格:检查评估总分在70分及以上;基本合格:检查评估总分在60~69分之间;不合格:检查评估总分在59分以下。
记者注意到,所有被检查学校全部合格,但成绩相差较大。在民办普通中小学中,有3所学校属于基本合格,其中,沈阳乐府音乐小学61。5分,沈阳市东部雨田学校61。5分,沈阳少林文武学校60分。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有15所学校基本合格,包括沈阳工业经济学校、沈阳客运交通学校、沈阳市沈职中等职业学校、沈阳吉大计算机学校等。
对检查评估结果“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市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整改期为三个月。经复查符合规定的,允许办理许可证年检和继续招生。对逾期未解决问题或未按时报告整改情况的,视情节限制招生数量。“不合格”的民办学校整改期为一年,当年暂停招生;整改期满经检查仍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停止招生,不予换发新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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