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道德公约——“敬”
1、 尊敬老师,见到老师主动问好;不与老师顶撞,不直呼老师的名字,违者扣2分。
2、 同学之间互相尊敬,团结友爱,言语文明;不争吵,不说脏话,不乱翻他人物品,违者扣2分。
3、爱护校园一草一木,爱护教室所有财务;不在桌墙上乱涂乱画,保护好自己的桌凳,违者扣2分。
4不抽烟喝酒,不赌博,不进网吧,不谈“恋爱”,不打架斗殴。违者一次扣5分,举报者加2分。
5、关心热爱班级体,以班级利益为重,积极参加各项班级活动,为班级体争光,
6、以上五点如都能做到,月底考核加5分。
二、学习公约——“进”
1、上课认真思考,积极回答老师问题,认真做好笔记,违者减2分。
2、经常主动问老师问题,课间常谈论学习,讨论问题,学习勤奋者,加3分。
3、每次考试进步5名以上者,加5分,前10名各加1分。退步3名以上者减1分
4、作业清楚认真,并及时完成上交;不交、迟交者扣1分。
5、学习上被老师表扬,作业在教室展览,“校园之声”投稿积极,参加黑板报编写者,每次加2分。
三、 纪律公约——“静”
1、自觉遵守上课纪律,做到静听、静思、勤答、勤记。违者扣1分。
2、自觉遵守各自习环节纪律,做到紧张、有序、独立、高效。违者扣1分。
3、自觉遵守课间纪律,课间不准大声喧哗、跑上跑下,影响他人学习,违者扣1分。
4、不准无故旷课,上课、集会不准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活动要排队准时入场,违者2分。
四、卫生公约——“净”
1、 认真完成“一日常规”各自的卫生任务,(包括教室、保洁区、)做到一个“净”字。每周检查不扣分时加1分。
2、做到垃圾入袋,并送到垃圾箱,保持自己课桌周围干净,不准乱扔垃圾,违者扣1分。
初三{3}班班规
第1条: 早上下午和晚上到校后一律进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第2条: 中午、下午和晚上放学后把板凳放到桌子底下扶正摆好。
第3条: 晚自习放学后五分钟内必须做到人走灯灭。
第4条: 值日小组在完成值日后须召开小组例会,任何成员不得擅自提前早退。
第5条: 一切公共集会场合均以跨立为基本姿势。
第6条: 鼓掌欢迎到我班听课、讲课、参观、学习的领导、老师和同学。
第7条: 所有拿到教室来的作业、试卷等都必须有秩序地发下去。
第8条: 注意自己的形象,避免在教室里发出只有低级动物才会发出的声音。
第9条: 像爱护自己家的东西一样去爱惜教室内的一切物品。
第10条:值日班长应以自己最大的认真程度填写好班务日志,不允许任何人涂改日志内容。
第11条:不论谁翻阅报纸,看完后按规定整齐地整理并规范地挂好摆正。
第12条:每个同学要珍惜几天一次的劳动机会,全身心地做好值日。
第13条:每天分早、中、下午三次值日,每次值日均需将所有应该擦拭的地方擦拭一新。
第14条:教室内不准出现一颗瓜子皮。
第15条:每人负责好自己座位下的小区域,只要能被视线捕捉到的小杂物,一定记得马上捡起。
第16条:把废纸等杂物放到垃圾筐内应遵循如下要领:拿好要扔的废纸,走到距垃圾筐0.2米处,俯身轻轻将纸团准确放入筐内。其他动作行为皆为不合格动作,必须重做。
第17条:室内擦地的原则为“干擦狠涮”,不要将水直接倒在地上或地板擦上,要想办法做到在地面上寻找一种微雨过后“沾地欲湿”的感觉。
第18条:地上出现粉笔头,无论大小,都应自觉捡起放入粉笔盒中。
第19条:卫生工具一律按要求整齐摆放,要求整齐划一,角度端正。
第20条:全班同学必须要拧成一股绳,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制造矛盾、引发冲突。
第21条:不经允许,不准拿别人财物,一经发现,杀无赦、斩立决!
第22条:在班内必须说普通话,鼓励大家用英语交流。
第23条:上课铃一打,以最快速度进教室,以最快速度静下来,复习上节课的内容。
初三·三班对成绩进步者的奖励细则
第一项 按照1—20名、20—50名、50—100名、100—280名、280—400名分为五个档次,以100—280名为基本档,各档范围内的同学对应进步3名、10名、25名、30名、20名以上时,均享受进步30名者待遇;对应进步5名、18名、40名、60名、35名以上时,均享受进步60名者待遇。
第二项 与上次相比所有取得进步的同学(与上次持平者除外),上次进步30名以上而此次退步不超过10名和上次进步60名以上而此次退步不超过15名的同学(享受30名待遇或60名待遇者按真实名次的1/3和1/4计算)享受30名待遇者,颁发进步奖状,享受60名待遇者,颁发进步证书;
第三项 第一档和第五档的所有进步者、奖状证书获得者、进步最大的同位和学习小组、连续进步者及进步最大的若干名同学除享受相应待遇外,予以一切可以提供的物质奖励,由进步者按进步大小先后排序,自由选择;
第四项 上次大幅退步而此次大幅进步者,此次进步名次超出上次退步名次的,按超出名次的2/3计算进步名次;此次进步名次未超出上次退步名次的,按此次进步名次的1/4计算进步名次;
第五项 五个档次中对应进步10名、25名、60名、80名、60名以上者,在发展团员方面具有优先权;
第六项 不论上一次进步退步与否,五个档次中两次相加之和对应超过10名、35名、75名、110名、70名的同学,直接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第七项 符合第六项进步名次的同学,征得对方同意后,可以想调哪儿就调哪儿;
第八项 连续进步两次张榜公布,连续进步三次颁发进步奖状,连续进步四次颁发进步证书,每次进步名次较大的将加重奖励;
第九项 上次享受30名待遇的同学,本次对应进步2名、5名、15名、10 名即再次享受30名者待遇,对应进步3名、10名、25名、30名、20名即再次享受60名者待遇;
第十项 上次享受60名待遇的同学,本次对应进步1名、4名、8名、12名、7名即再次享受30名者待遇,对应进步2名、8名、16名、24名、14名即再次享受60名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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