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党总支考核小组在下季度第一月中旬前对各支部考核完毕,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到各党支部。
五、考核依据
(一)各党支部、党小组日常工作的各种记录。
(二)局领导反馈的情况。
(三)党总支委员反馈的情况。
(四)考核小组成员检查的情况
(五)机关党工委反馈的情况
(六)其他情况反馈
六、考核等级及公布
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7分以上为优秀,90一96分为合格,86—89分为基本合格,8 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按季在党团活动室及局域网“党团园地”栏目中予以公布。
七、奖惩措施
(一)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支部,对该支部书记及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当季按以下规定予以扣奖:
1、支部书记
扣奖总额=行政考核基数奖金×l.3×[1-支部考核分(不含加分)/90分]×5O%
2、总支书记、副书记
扣奖总额=各支部书记扣奖额之和/支部总数
其中总支书记承担扣奖总额的60%,副书记承担总额的40%。
(二)在每季目标考核的基础上,每年采取各支部自评、互评和考核组考评、党总支综合评定的方法评选1个先进党支部、2~3个先进党小组。凡当年因党员有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言行、党风廉政建设发生严重问题、违法违纪受处分、触犯刑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取消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小组的评比资格。
(三)凡被评为先进党支部或先进党小组的,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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