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快学网公文写作合同范本投资合同中外合资公司章程(2)» 正文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2)

[04-01 11:42:09]   来源:http://www.kuaixue5.com  投资合同   阅读:8758
概要: 概要: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三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第三十九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2),标签:项目投资合同,投资合同样本,http://www.kuaixue5.com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九条 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写。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颁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六十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 工会组织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三条 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四条 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五条 合营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六条 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投资合同项目投资合同,投资合同样本合同范本 - 投资合同
上一篇:中外合资公司章程(1)

发表评论

表达一些您的想法吧!

文明评论,理性发言!